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引导学生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浪潮,着力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效激发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实践的热情,做好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湖北省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筹备工作,学校决定开展第十三届“自强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21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参赛作品类别
申报类别分为以下三类:
(一)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参赛对象限本科生)。作品分类如下:
A.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
B.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
C.数理(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
D.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
E.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
(二)科技发明制作。科技发明制作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作品分类同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A至E类。
(三)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作品所属领域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三、参赛作品申报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21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2.参赛作品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
3.凡是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4.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5.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全国“挑战杯”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6.所有参赛作品须由申报者填写《第十三届“自强杯”武汉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并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增加作品自查环节,申报者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挑战杯”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
四、日程安排
本届大赛分校内竞赛(初赛、决赛),以及参加全省及全国竞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校内竞赛(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
1.初赛阶段
本阶段主要进行大赛的策划、准备和宣传、项目申报、系列培训和初赛项目预审。各参赛团队负责人根据参赛作品类别将填写好的《第十三届“自强杯”武汉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和《第十三届“自强杯”武汉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正文及附件材料》(以下简称“作品集”)纸质版与电子版提交至负责人所在院系团委,由各院系团委统一整理并以院系为单位进行提交。
各院系遴选参赛项目后,将本院系参赛项目按照推荐顺序填写《第十三届“自强杯”武汉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汇总表》(推荐顺序将作为学校评选的一项重要参考标准),并以院系为单位于2021年3月3日前将汇总表、各团队申报书和作品集纸质版材料提交到校团委12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whuzqb2021@163.com,邮件名中请注明院系)。
作品提交结束后,学校将组织各相关领域专家对初赛项目进行预审,确定参加决赛展示和答辩的项目名单。
2.决赛阶段
本阶段主要进行大赛后期培训和成果验收,学校将对各参赛团队进行深入培训,举办作品集中展示和决赛答辩,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对获奖作品予以表彰。
(二)全省竞赛(2021年4月至6月)
各团队深化项目调研和试验,完善作品内容、项目论证、专利申请及论文发表等相关工作,进行全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决赛前集训,组队参加全省决赛。
(二)全国竞赛(2021年7月至11月)
根据参赛团队省赛成绩,确定参加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团队,并进行赛前集训,组队参加全国决赛。
五、评审及奖励方法
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通过校内初赛的作品经过校内决赛评审后,将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类别分别按照进入决赛作品数的5%、10%、15%、20%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两类学生作品获奖数与其作品进入终审决赛作品数成正比。
学校将参加省级竞赛、全国竞赛团队获奖情况作为评选2021年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指导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的重要依据。
六、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坚持选拔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对于参赛作品要进行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的指导,帮助参赛学生提高科研能力;制定学生参与学术科技活动奖励办法,更好地扶持、激励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注重做好竞赛的前期宣传工作,为竞赛组织发动和有序开展打好基础,引导和激励